2011年6月22日上午36365路检测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委员会)会议在1号楼207会议室召开。潘公凯院长、谭平副院长、徐冰副院长等14位学位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谭平副院长主持。
潘公凯院长在讲话中强调,学位委员会在学院人才培养及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学位委员会是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终审机构。由于学院机构和人员调整,潘院长提出对学位委员会增补委员的提请,经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增补高天雄教授、徐仲偶教授、许平教授为36365路检测中心学位委员会委员。随后谭平副院长宣读了《36365路检测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学位委员会及院系务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确定学位委员会常设机构设在教务处。
教务处处长王晓琳、研究生处处长许平分别向学位委员会提交了2011届36365路检测中心拟授予学位名单,并对本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向与会委员进行说明。经委员会审定,2011届36365路检测中心毕业生共授予学士学位860人(其中文学学士760人,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61人,工学学士39人);授予硕士学位249人(其中文学硕士186人,工学硕士16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47人);授予博士学位28人。
我院对本年度学位审核工作中的学术不端现象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共查处学术不端行为3起,经学位委员会讨论表决,对于学术不端的三位学生的论文答辩处理结果为不予通过,并对学生予以批评教育,给予三人一年修改时间,明年再次申请答辩的决定。副院长谭平指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遏制学术不端行为是当下学位评定与授予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我院要进一步完善毕业及学位评价体系,制定严格的评审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制度和实施细则。他强调,今后要加强导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论文指导,对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防患未然。
学位授予工作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加强学位授予工作,完善培养机制将直接关系到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会议认为学位授予制度是我院学位评定授予工作开展的基础,学位委员会将进行深入调研,进一步细化各级学位授予工作的具体程序与要求,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控人才质量出口关,加强和完善授予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学位授予工作的杠杆作用,推动我院人才培养机制建设。
教务处 卫艳/文图
宣传部 吴琼/编
2011年6月24日
学位评审现场
委员们举手表决